「地方制度法」施行二十餘年,負面功能與改善之道
好題精選、難題突破
經典試題
民國88 年出爐的「地方制度法」確立我國現行地方自治制度。請說明「地方制度法」施行以來,這二十餘年間我國地方自治的運行出現那些負面功能?並試提改善之法?(113高3【1】)
考點分析
本題難度高,不僅要考生列出地方制度法導致地方自治運行的負功能,亦請考生提出改善的方式,極大程度挑戰考生對於地方制度法的理解與「反思」。地方制度法內相關的缺失如:行政區劃、總預算案的協商決定、自治爭議處理機制、跨域合作法制、自治事項規範…等,皆為可作答之範圍。本題挑戰考生綜合理解與思考能力,僅背誦答案者難以作答。
難度★★…
破題關鍵
- 破題:先敘明地方制度法中的缺失
- 主體:詳述缺失與改善方式
- 結語:不用寫
擬答
地方制度法於1999年的施行固然替我國地方自治展開全新的時代,並將地方自治法制化,然該法的規範難謂完善,甚至囿於政治因素,法制修訂的速度極慢,導致地方自治的運行上產生不少的負功能,長期困擾著地方自治團體。以下將針對「自治事項與委辦事項區…
